藏格控股虚增6亿元营收 超过21亿元资金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
2019年12月3日,藏格控股收到青海证监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藏格控股存在的违法事项包括: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、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、隐报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这三项违规事项。
其中,关于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,青海证监局认定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,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.28亿元和4.77亿元,导致该公司2017、2018年度财报存在虚假记载。
关于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,青海证监局认定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,在2017年、2018年分别虚增预付账款2.41亿元、2.81亿元,也就是相当于虚增了同等数量的资产。